他给许婷买生日礼物,我心酸。
现在他走丢了,我又莫名着急。
这数不清的迹象好像都指向唯一一个结论。
我喜欢他!?
我使劲捏了捏自己的脸,暗骂自己没出息。世上大帅哥千千万万,温柔的白马王子遍地都是,我怎能对这个又穷又黑又丑又不识好歹的家伙怦然心动?
我往回走,穿过胡同,在骈肩累迹的主街道上找到了林岳。
现在是国庆黄金周,街道上人太多,而身为乡巴佬的他从未逛过县城的大街,走着走着就走丢了。
我说他笨得很,他居然不争辩,反而很温和地点头。
这次我不走前面,和他并肩走,免得他再次走丢。
我可不能保证每次都能找到他,万一他被人贩子拐走了,我还得受池鱼之殃,跟着倒大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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